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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感謝該品牌把鬼鬼拍得美美的...

 

 

我又更文了,不是有靈感了就是有事了...

 

 

這兩天闗於鬼鬼代言出問題的新聞讓吧裏和社團裏動盪不安,大家都為鬼兒抱不平.

 

 

我沒在第一時間寫是因為想沉澱一下心情.前兩天一早看到新聞後,我氣了一整天,也忙著在吧裏和社團裏和網友們討論.直到現在我才能冷靜好好思考這個問題.

 

 

我們再氣也幫不上忙.其實他們合約內容我們不了解,新聞所報導的也非全面事實,所以誰對誰錯我們無從論斷,但其中我最感到無力的是鬼的經紀公司,!簽經紀約抽佣金不是就是要幫藝人安排工作和處理這些狗屁倒灶的事嗎,怎麼會讓藝人親自上火線啊,真令人無言.

 

 

坦白說我第一次看到鬼兒代言這個我從來沒聽過的品牌時,我真的快暈倒,這個公司是怎麼接代言的啊?鬼鬼雖非大紅大紫,但也稍有知名度了吧,難道都沒其他有點名氣的產品找上門來?我才不信.就算不多,公司也該幫她爭取吧.大家都希望鬼鬼可以換公司,至少找一個靠譜一點的.不過我也相信鬼鬼選擇該公司一定有她自己的理由,這個講義氣重感情的孩子也許考量的角度和我們不一樣.我們都希望她好還能更好,但也必須尊重她的決定,所以我認為大家不用再去鬼兒的FB或微博留言叫她換公司.

 

 

鬼兒是個很稱職的代言人,FB和演出的戲劇中隨時隨地不忘宣傳.不論是包包,鞋子,保養品,總是不遺餘力地推.其實鬼兒代言的這些品牌絕大部份我都沒聽過,要不是因為鬼兒努力宣傳我連世界上有這些牌子都不知道.

 

 

在商言商,和公司利益有衝突時,就算再怎麼喜歡代言人,該告的還是會告.這種問題可大可小,如果經紀公司給力,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也不無可能,那樣就不需鬧到媒體上,畢竟這種新聞見報尤其是上數字週刊對鬼鬼本身的形象會是一種傷害,這就是我們這些親媽粉無法接受經紀公司處理方式的原因.我也認為鬼鬼在FB上發的文口氣有點太重.也許兩方認知不同,但若鬼踩了對方的底線就是有錯在先,伸手不打笑臉人,就算公司不給力,就算其中真的有誤會,當自己必須出面時也該放軟身段先道歉再說.委屈一定會有,在江湖上走跳誰沒有吃虧的時候,但先把情況控制住總是比較好吧.

 

 

有人說有些本想找鬼鬼代言的廠商現在持觀望態度,但也有暖心的廠商直接在FB上聲援.尤其是保養品那一家寫了一大篇,我們看完快感動死了.我立馬下訂只為感謝他們對鬼鬼的支持.我真覺得鬼澤徹底改變了我的人生,以前我才不會幹這種事,天啊!因為鬼澤我一直在創自己人生的紀錄啊.

 

 

自己家的孩子該罵還是要罵,我認為鬼兒自己大意了,代言時本就該有敏感度要避開相似產品,這也算是職業道德,再加上公司並沒有盡到提醒她的責任,今天會有這種結果,經紀公司是鬼鬼自己選擇的,這個部份她也必須自己承擔.

 

 

即使我們一面倒地認為廠商小題大作,產品根本不衝突,但這不是我們說的算,一切都要以合約為主.坦白說把事情鬧上媒體,對廠商也是兩面刃,雖然提高了品牌知名度,但也損失了粉絲們因為鬼鬼代言才會去買的銷售額.但這種糾紛對廠商和藝人來說我個人覺得是兩敗俱傷.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這件事情對鬼兒來說是一個教訓,也許這個經驗會讓她學到更多.只希望這場風波能趕快平息,吉人自有天相,大家都別太擔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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